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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时期“枫桥经验”,诉前调解化集体纠纷

2021/12/02 5.2k 阅读 374 点赞

受到国际贸易摩擦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市企业劳资关系风险系数增加。为助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年11月份,市仲裁院通过庭前调解,顺利化解一场集体裁员纠纷,63名职工均签订调解协议,及时保障了共计约100万的经济补偿与劳动报酬。

及时发现预兆,了解企业背景。该企业由于外贸出口业务减少,原生产计划逐步停滞,生产经营陷入僵局,本月开始无法按期支付工资,部分员工电联市仲裁院咨询相关事宜。针对这场可能产生的集体仲裁,市仲裁院提前介入并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联系,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开展庭前调解。

倾听职工意见,换位思考调解。调解员也与员工代表沟通,解读相关政策,分析国际贸易摩擦后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详细解答了员工关心的仲裁生效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如何领取失业金等问题,有效缓和了员工的情绪,倾听了员工意见,贴心服务当事人。

签订调解协议,庭前化解矛盾。在仲裁员的斡旋下,企业负责人最终接受了调解,并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为每名员工签订了个性化的调解协议,一场涉及裁员纠纷终于画上句号。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仅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也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避免了可能爆发的矛盾升级和“诉讼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枫桥经验”逐步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新抓手,新典范。面对新时期下日益复杂的用工形式,劳动争议案件原因繁多,难度加大,及时在源头发现问题,化解纠纷,正在成为市仲裁院今后在工作中的重要导向。今后市仲裁院将继续加强庭前调解工作力度,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向涉企纠纷、集体争议开通“特快专列”,主动服务,优先调解,打造我市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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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