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对规章立法计划项目,起草部门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规章立法质量。市司法局要及时督促指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
附件:滁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立法计划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立法计划
2025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2件,其中实施类项目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1件。
一、实施类项目1件
《滁州市暴雨灾害应对规定》。
起草部门:市气象局。
计划安排:8月底前,完成起草阶段工作,并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市政府。10月底前,完成送审稿合法性审查,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论证类项目1件
《滁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安排:6月初,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并报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