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滁州市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落实中央、省部署要求,依法科学调查,查清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深化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及时掌握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市共抽取约2万住户、5万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滁州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市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是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现象。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滁州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滁州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姚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凌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春花市统计局局长
樊红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晔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洋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厉作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茂银市委统战部二级调研员
郁娟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文金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卢文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永宾市财政局副局长
尚昌虎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昆斌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礼栋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奋兵市统计局副局长
郝玉瑰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正强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程小虎市供电公司发展部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杜春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周奋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