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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5/05/12 8.6k 阅读 5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23日


滁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分布

依据2025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威胁47户168人、财产1276万元。

(一)危险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小型。

(二)灾害类型。滑坡6处,崩塌10处,地面塌陷1处。

(三)所在行政区域。琅琊区1处,威胁1户2人、财产50万元;南谯区10处,威胁12户42人、财产720万元;明光市2处,威胁17户57人、财产226万元;来安县3处,威胁10户39人、财产170万元;全椒县1处,威胁7户28人、财产110万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汛期(5~9月)我市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有较为明显的降水集中期。6月中旬前期入梅,7月上旬后期出梅,入出梅时间均偏早;梅雨量、梅雨强度接近常年。影响台风有2个,出现在7月下旬-9月。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降雨趋势,预测2025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风景名胜区以及山区切坡建房等。

(二)威胁范围。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丘陵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

1. 重点防范区域。琅琊山风景区及托管区域、南谯区西部南部山区、全椒县西部山区、来安县北部山区、明光市丘陵山区的切坡建房等。

2. 重点防范地段。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工程建设活动区、风景名胜区,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二)重点防范隐患点。受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易诱发的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南谯区章广镇皇甫村小舒组滑坡、明光市管店镇小魏村前进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主要防范因雨雪冻融作用引发的地质灾害。全年应加强防范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加强规划管控,强化领域防控。各地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作为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实施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启动“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主动采取避让措施或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建设用地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促指导做好项目施工工地和临时驻地的地质灾害防范。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已建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深入排查隐患,更新风险底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新的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相应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进一步摸清极端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更新等提供依据。

(三)提升预警能力,完善网格体系。不断深化“群专结合”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预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短临预报体系建设,确保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具体岗位、具体隐患点,确保有叫、有应、有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临时避险点巡查,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及时更新群测群防网络信息,为精准研判、精准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四)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统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对达到综合治理要求的项目,及时申报入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同时,严格项目实施监管,加快推进在建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防治工程,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要及时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因地制宜制作科普宣传作品,采编典型案例、事迹,创作宣传海报、科普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等,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极端条件下的临灾避险演练,切实提高全民识灾、观测、辩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地方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加强统一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谋划部署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教育、能源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充分落实责任人的治理责任。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滁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附件

滁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序号

位 置

类型

险情

分级

可能威胁的

对象和范围

诱发

因素

防治建议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监测人及

电话号码

1

南谯区章广镇皇甫村小舒组

滑坡

小型

4户17人

降雨、

震动

监测、巡查、撤离

南谯区

人民政府

吴磊

(常务副区长)

王保金18726637206

2

明光市管店镇小魏村前进组

崩塌

小型

3户6人

降雨、

震动

监测、巡查、撤离

明光市人民政府

杨新成

(副市长)

周  乐

153850353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