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其他政策文件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松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03/27 1.3w 阅读 39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皖环党组函〔2024〕6号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决定: 李俊松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2024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