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政策其他政策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3/09/11 6.3k 阅读 46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滁州市2022年度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滁政秘〔2022〕123号)和《滁州市2022年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办法》(滁政秘〔2022〕122号),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2022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县域经济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对2022年度县域经济考核结果位居前3位的天长市、凤阳县、来安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二、对2022年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考核结果位居前3位的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来安经济开发区、凤阳经济开发区,予以通报表扬。

三、对考核得分在110分以上且新开工2个30亿元(或外资4.2亿美元)以上工业项目的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通报表扬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造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眼长远、干在当下,确保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

2023年7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