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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2023/05/05 4.4k 阅读 5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对规章立法计划项目,起草部门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规章立法质量。市司法局要及时督促指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

附件:滁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

2023年3月28日

附 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

2023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4件,其中实施类项目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3件。

一、实施类项目1件

《滁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住建局

计划安排:4月初,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7月底前,完成起草阶段工作,并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市政府;10月底前,完成送审稿合法性审查,形成规章草案,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论证类项目3件

(一)《滁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民政局

时间安排:6月初,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并报送市政府。

(二)《滁州市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安排:6月初,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并报送市政府。

(三)《滁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时间安排:6月初,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并报送市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