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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2022/01/23 1.2w 阅读 35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安徽省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署要求,在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从八个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2020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重点评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总体上,被评查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纠工作。从评查情况看,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能够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遵循基本办案程序;行政许可基本做到依法许可,许可主体合法,许可符合法律要求,程序适当。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发现被评查单位的案卷也存在不足之处,相关单位2020年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整改。各执法机关要将案卷评查活动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不当的环节,积极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二)强化培训,提升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把评查情况作为重要素材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内容,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促进行政处罚及许可案件办理流程不断规范。

(三)加强监督,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案卷评查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全面动态审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查摆问题、督促整改,明确追责情形和追责方式,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

附件:1. 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存在问题一览表

   2. 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

存在问题一览表

单位

存 在 问 题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许可案卷无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复印件未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南谯区住建交通局

许可案卷受理审批文书缺少受理时间等要素;卷内文书材料排列杂乱;无备考表。

南谯区卫生健康委

处罚案卷缺少案卷封面,罚款票据未入卷。

琅琊区文化和旅游局

来安县民政局

许可案卷无行政许可决定书。

凤阳县应急管理局

许可决定书未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和期限。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

许可案卷送达回证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凤阳县应急管理局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部分行政许可案卷为一人送达。

南谯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案卷作为证据使用的照片入卷不规范,没有标注拍摄的时间、地点及证明目的。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个别行政处罚案卷调查取证不是二名执法人员签名。

天长市交通局

个别处罚案卷取证照片未完整记录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琅琊区应急管理局

个别案卷的处罚决定书中,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条文引用不全面,有的只是单纯列明条文的款项,没有写明款项的具体内容。

定远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案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案卷未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案卷送达回证未填写送达方式。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

处罚案卷卷内文书材料排列杂乱,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材料在处罚告知书之后;备考表空白未填写案卷基本情况。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许可案卷未标注页码;送达回证无送达人签字、无送达日期、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许可决定书未告知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救济途径。

附件2

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序号

执法单位

案件类型

案件编号

1

滁州市交通局

行政处罚

皖滁路政罚〔2020〕7100463号

2

凤阳县交通局

行政处罚

皖滁凤运罚〔2020〕1001695号

3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

(滁)文综罚字〔2020〕2号

4

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

(全)文罚字〔2020〕第1号

5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行政处罚

滁市监药罚〔2020〕7号

6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

行政处罚

明市监罚字〔2020〕41号

7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处罚

全环罚字〔2020〕13号

8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

滁环法〔2020〕34号

9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滁)应急罚〔2020〕危化-2号

10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

行政处罚

来卫公罚〔2020〕5号

11

南谯区城管执法局

行政处罚

(南行执)罚决字〔2020〕第202030号

12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

皖滁危化经(甲)字〔2020〕088号

13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许可

皖I050902

14

琅琊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许可

琅网字〔2020〕第00086号

15

定远县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许可

定文许202008号

16

天长市交通局

行政许可

皖滁天公运许〔2020〕1000108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