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其他政策文件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宁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11/10 1.2w 阅读 16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宁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高宁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2021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