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完善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统筹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等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的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行、滁州银保监分局、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消保委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0年12月31日
附 件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如培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陈 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郝仙红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剑辉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袁天峰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程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尚昌虎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承云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仲卫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礼栋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世楼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 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荣海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义周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平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刘树人 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史 宇 市林业局副局长
曹金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金波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世洋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张 力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秋静 市人行调研员
张金强 滁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蓝田玉 市保险协会会长
唐凤阳 市消保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