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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0/07/09 1.2w 阅读 5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及市政府5月29日全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学生溺亡事故教训,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迅速行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织密织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网,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坚决避免悲剧重演。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县(市、区)政府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统筹抓好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水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和相关防护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并做好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教育体育、公安、民政、交通、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警示提醒,特别是在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要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定期发送防溺水工作短信。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推进防溺水“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六不”内容,提醒青少年儿童加强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地区,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督促家长尽责。家长是青少年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完善家校共育协作机制,通过微信、QQ等与学生家长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要增加宣传频次,主动上门家访,经常性提醒家长在放学后、节假日尤其是暑期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政府督查室、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6月11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吴盖胜,联系号码:13956318177。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文件下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20〕12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