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琅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滁州市本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市本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市本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详见附件),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优化项目推进流程,完善项目落实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项目保障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全力做好项目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可行性审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十件实事”“四个一”项目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项目建设资金。南谯区、琅琊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负责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房屋征收等工作。其他项目保障单位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照职责分工,压缩项目前期审批时间,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查调度。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规建管办要加强过程管控,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督查调度力度,建立健全“月督查、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量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时间,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高质高效推进。
附件:滁州市本级2020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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