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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06/08 6.1k 阅读 32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政府网站53家,其中,政府门户网站9家,部门网站42家,专项网站2家。新增2家部门网站,分别为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站标识码:3411000072,网址:http://tyjrj.chuzhou.gov.cn)、滁州市扶贫开发局网站(网站标识码:3411000071,网址:http://fpj.chuzhou.gov.cn)。一季度,通过软件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方式,按照100%比例对全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在信息内容保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一季度,按照100%比例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和市直部门9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政务新媒体安全隐患、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问题。检查发现13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总体合格率89%。

(三)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3日以来,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过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增加信息发布频次等方式,及时公开疫情通报、防控动态、复产复工等权威信息。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累计发布疫情相关信息9600余条,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累计推送信息17000余条,在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科普防控知识、加强正能量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政府“两微一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体现应有的作用和担当。

二、存在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审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市民政局网站将网民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回复情况作为依申请公开目录发布,且未对包含个人隐私的信息做隐藏处理,造成网友个人信息被公开发布。

“滁州市经信局”、“滁州市住建局”微博,“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滁州财政”、“滁州应急管理”、“滁州统计”、“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供销社”、“滁州防震减灾”、“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头条号,“滁州人防”企鹅号,“滁州旅游”、“滁州城管”抖音号超过两周未更新。

2019年,天长市、凤阳县未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部门网站对标改版。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近期,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将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对进驻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部门网站进行改版,统一部门网站页面设计样式,合并、删除不能正常保障信息来源、点击量少的栏目;理顺业务、专题混淆不清的栏目;整合与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重复设置的栏目。请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部门网站改版工作。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推动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要聚焦主流第三方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强主账号,避免随意开设、“僵尸”账号、“睡眠”账号等突出问题,对于在多个平台开设且保障不力的政务新媒体,应予以关停。要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全覆盖,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将从二季度开始,对全市县直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规范开展调查征集活动。各地各部门应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开展调查征集活动,引导网民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提交意见,电子邮箱和来信来函可作为收集意见的辅助渠道。各地各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反馈线上线下调查征集结果,避免调查征集活动流于形式。一年内,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部门网站不少于3次。

(四)继续做好在线访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访谈主题,填写《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通过OA系统或电子邮箱反馈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经研究筛选后排出访谈计划。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还将根据阶段性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定期地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访谈。

(五)进一步做好网上备案。按照各部门已提交的本单位ICP备案资料,省通信管理局近期将分批下发各部门网站独立ICP备案号,请各部门收到ICP备案号24小时内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反馈。同时,请各部门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eian.gov.cn),按要求填写或更新网站有关信息,获取本单位网站公安互联网备案号,并及时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反馈公安互联网备案号。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各部门网站的公安互联网备案号请于2020年5月22日反馈到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联系人:金晶、许旭,联系电话:3022252、3038494,电子邮箱:cz3022252@126.com。公安互联网备案联系人:李媛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系电话:15856662085。

附件:滁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滁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议题征询表


单位名称

访谈主题

访谈内容

简介

意向时间

访谈嘉宾

姓名

职务

姓名

…

职务

…

访谈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