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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0/02/03 1.3w 阅读 289 点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滁自然资规〔2019〕682号)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位于中都大道东、同乐路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2009)第16734号,证载面积230265平方米,收回面积35577平方米。

地块二位于扬子路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2012)第01716号,证载面积100007平方米,收回面积100007平方米。

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应在本批复下发后15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请你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020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