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滁自然资规〔2019〕2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地块位于滁州经开区十三里店凤阳路东,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权滁字第2004006933号,证载面积7414.88平方米,收回面积7414.88平方米。
二、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应在本批复下发后15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请你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