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
政策其他政策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谯区大柳镇总体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2019/06/17 8.4k 阅读 434 点赞

南谯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总体规划(2018-2030年)的请示》(南政〔2019〕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总体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你区应依据《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时序,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到2030年,镇区常住人口控制在0.7万人以内,镇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81.5公顷以内。

三、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019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