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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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24 1.8w 阅读 533 点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915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滁州市全面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安徽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3. 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22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25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住建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4. 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住建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2. 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3. 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管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4. 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 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2. 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2. 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19年滁州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2019年滁州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节点

1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

市文明办

2019年

2

制定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工作的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3

制定市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工作的方案。

市教育体育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4

制定市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工作的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5

将生活垃圾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对区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

市文明办

市效能办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6

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落实属地政府、区域管理职责。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2020年

7

组建市垃圾分类指挥部和办公室,完善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细化各部门、区政府和管委会的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责任到人。

市政府办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8

推进基层建设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居民区党组织管理的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的“四位一体”合力抓实四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19年

9

落实街镇联办及居(村)委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发挥居民自治功能,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2019年

10

对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频率,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2019年

11

梳理成功典型案例及基层创造有效经验,在全市大力推广。

市文明办

市效能办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2

推进法规建设

1.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3.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4.“不分类、不收运”操作规程;5.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制度;6.大件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

2019年

13

制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4

制定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5

制定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6

制定快递业落实绿色包装标准。

市邮政管理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7

推进全面覆盖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活动,落实属地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各区城管执法局

2019年

18

落实居住区分类垃圾箱房和分类投放点改造,推进居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标识的规范化,短途驳运机具的规范化。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19年

19

推进全面覆盖

用好党建争创建制度,发挥在职党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志愿者等作用。

各基层居民区

党组织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19年

20

对接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相应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区、街镇、小区、村、单位、校园等创建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市文明办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21

加快体系建设

拓展亭城绿色账户可回收物管理功能,逐步实现全市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

市商务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

2019年

22

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20个、中转站8座,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大件垃圾破拆处理场建设。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

23

完成规范的垃圾车辆配置50余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3辆,其他垃圾车辆全面标识规范。

市城管执法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巡警支队

2022年

24

提高分类中转能力,加强中转环节分类标识的规范性检查,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对市民的科普教育作用。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科委

2019年

25

提高处理能力

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加快推进年内开工项目开工,积极谋划明年项目,力争明年三季度开工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管执法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26

对照现行标准,适时组织培训和现场教学,发挥第三方专业监管和专业监测机构的发现作用,严格处理运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和公众参与制度。

市城管执法局

市文明办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27

推动源头减量

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

28

加大对在本市经营的快递业指导,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

市邮政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

29

加大净菜上市在标准化菜场和生鲜超市、大型超市等场所的推进力度。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

30

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加大对中转环节的垃圾品质、运输环节混装监管。

市城管执法局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31

落实“不分类、不处置”制度,强化处置设施垃圾分类质量控制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回收物集散场的质量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32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对物业分类驳运、环卫分类收运开展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

市政府新闻办

市文明办

2019年

33

逐步落实倒逼机制,逐步落实收集、运输单位对居住区交付生活垃圾品质管理责任,从分类垃圾品质管理倒逼逐步延伸到其他分类垃圾品种,做好源头分类管理工作。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区城管执法(分)局

各属地街镇

2022年

34

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市司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文化执法大队

2020年

35

统筹部署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

36

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分类分级培训,培养垃圾分类宣传队,组织2次全市性的培训。

市城管执法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19年

37

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区、街镇以及行业单位《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分类宣传海报及资料。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38

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系列活动,重点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生“开学第一课”活动,普及垃圾分类及立法知识。

市教育体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团市委

市市管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各属地街镇

2019年

39

结合好家风好家训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进家庭培训。

市妇联

市城管执法局

2020年

40

指导媒体,用好阵地,做好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工作。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

41

发挥“一街”多方作用,主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滁州经开区

中新苏滁高新区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

2019年

42

完善配套政策

发挥好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资金补贴政策激励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1年

43

研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投资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奖惩的效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城管执法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44

创新经济激励

研究制定“餐厨垃圾不收费,其他垃圾合计成本收费”的垃圾费结算制度,倒逼源头分类实效。

市城管执法局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2022年

45

落实区处理设施对街镇的品质控制和奖惩措施,促进自行处理的各区用好经济考核杠杆,落实垃圾分类实效控制管理。

南谯区政府

琅琊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

2020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