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
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6〕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10月17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10号)精神,发展振兴我市足球事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创新足球改革发展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视足球场地基础建设,培养足球后备人才,推进校园足球均衡化,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新足球发展工作机制,推动滁州足球事业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7年,足球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得到改善。校园足球蓬勃发展,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初步建立;社会足球逐步推广,民间足球俱乐部发展壮大,开展足球常规赛,依托滁州市青少年活动基地,建立市级足球人才培训基地。各县市区依托本地中小学校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本地足球训练基地。
中期目标:到2020年,全市青少年和社会足球人口大幅增加,形成较为成熟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市级、县级、校级三级足球比赛活动每年举行至少一次。打造滁州市小学五人制,中学八人制足球比赛品牌赛事,校园足球组织和竞赛水平达到安徽省中上游水平。体校组建业余足球训练梯队,争创省级足球训练基地,青少年足球竞赛水平达到安徽省中游水平。
远期目标:到2030年,滁州足球实现全面发展,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校园足球、社会足球普及水平进入安徽省前列,青少年足球竞争力显著提升,进入安徽省强队行列,滁州籍球员输送到职业足球俱乐部;校园足球、业余俱乐部、社会足球等各种培养途径衔接贯通,形成完备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
二、改革滁州足球协会
(三)明确定位和职能。市足球协会作为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市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代表我市参加安徽足协和中国足协比赛和活动的唯一合法机构,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市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设计我市足球竞赛体系,组织竞赛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我市各级足球代表队;积极开展足球全民健身活动。
(四)完善足球协会组织机构。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晰、依法自治的原则完善足球协会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人员由市足球协会从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和高校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代表中自行选任。市足球协会享有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足球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
(五)健全足球协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市足球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着力解决足球领域存在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克服行政化倾向。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行动
(六)发挥足球育人功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把校园足球作为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增强家长、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让更多青少年学生热爱足球、享受足球,使参与足球运动成为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培养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七)深化足球教学改革。全市中小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的多样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足球特色学校适当加大学时比重,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幼儿园开展少儿趣味足球活动。依托学生学籍系统,建立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采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规范指导足球教学。
(八)扩大校园足球普及面。到2020年全市命名80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其中创建国家级50所;到2030年全市命名150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其中创建国家级100所。开展女子足球运动学校达100所。争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探索整体推进县域校园足球经验。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九)提升校园足球发展水平。成立中小学校园足球队,完善市、县、校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打造品牌赛事。制定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标准,加强管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建设,到2030年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达到50个。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的阵地作用,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足球夏令营活动。鼓励社会足球俱乐部的教练员和裁判员参与校园足球,通过指导培训、业务研讨、观摩等多种方式,帮助学校足球运动队提高发展水平。
(十)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研究制定中小学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将足球纳入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选考项目,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将足球特长生纳入体育特长生的招考范围。鼓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训练,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
(十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地可采取绿色通道方式,专列招聘足球专业教师计划,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制订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足球教师或兼职足球教学创造条件。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到2020年,完成对全市专、兼职足球教师的一至二轮培训。市、县(市、区)足球协会要选派一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系列活动。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十二)推动足球运动普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突出品牌赛事的带动作用,优化全市社会足球竞赛体系。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十三)加强业余足球俱乐部建设。鼓励、支持社会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各类业余足球俱乐部,市足球协会积极探索组建市业余足球俱乐部联盟,形成管办分离、独立运作的业余联赛体系,积极参加省、市级业余足球联赛。
五、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十四)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结构,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注重青少年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和社会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
(十五)维护竞赛秩序。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风。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赛事管理,各司其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
(十六)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严格防范、严厉查处足球行业违规违纪行为,完善纪律处罚机制。
六、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
(十七)畅通足球运动员成长通道。市体校组建青少年足球运动队,培养足球后备人才。鼓励各县市以俱乐部为依托,成立足球培训基地,加强本地足球运动员培养。增强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的人才培养意识,理顺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业余体校足球到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
(十八)做好足球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加强区域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讲师对我市教练员、裁判员实施规模化培训。发展足球协会、俱乐部等组织的专业力量,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造就一支适应现代足球管理需要的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七、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十九)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制定全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筹建滁州市体育中心,建成一批标准足球场地。各县(市、区)要将标准的足球场地纳入体育工程项目建设。从土地规划、场地设计、建设到验收,力争达到全市范围内承接大型足球赛事的能力。在城乡利用公园、闲置地、人防工程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尽可能创造条件满足青少年学生和社会足球团体参与足球活动的需求。
(二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足球场地。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要求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存量土地投资建设社区球场、小型球场和笼式足球场等实用性较强的足球场地。
(二十一)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全面实施学校足球场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八、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法保障足球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经费对足球的投入,根据事权划分,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女子足球、足协建设、教学研究及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交流和足球公益活动等。同时积极筹备滁州足球发展基金会。
(二十三)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通过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不断增加足球产业收益,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九、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建立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产局、团市委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分管足球工作的同志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应当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并承担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全力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五)把足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大胆探索,形成特色。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本地足协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地区足球发展。
(二十六)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滁州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形成预防与惩处并重的足球法治教育体系、执法和监督体系,建立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建立合理预期,理性看待输赢。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强化涉及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 件
重点任务分工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
1 |
改革市足球协会 |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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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行动 |
市教育体育局、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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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校组建青少年足球队 |
市教育体育局、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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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
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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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探索组建市业余足球俱乐部联盟 |
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足球协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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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促进业余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 |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足球协会等 |
|
7 |
加强竞赛体系设计 |
市教育体育局、市足球协会 |
|
8 |
维护竞赛秩序、加强行业管理 |
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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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善足球运动员成长通道 |
市教育体育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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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制定全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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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好足球专业教师招聘、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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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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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大财政投入 |
市财政局、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等 |
|
14 |
探索筹建滁州足球发展基金会 |
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
|
15 |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