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武主持召开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部署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邦杰,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滁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时间节点的工作步骤,并就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分解。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就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分别作了部署安排。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中国邮政集团滁州市分公司对照工作职责依次作表态发言。
张祖武同志指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保障。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他强调,一是全面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本区域本行业,通过发布一则通告、发放致群众一封信、悬挂一条标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动员,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二是全面实施上牌。围绕市区40个上牌网点,有关部门要下沉一线、深入网点,组织40个网点的上牌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严格按照上牌程序审查资料、查验车辆,分类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四是加强源头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加强监管,严禁各网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要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新举措,鼓励支持销售网点“带牌销售”电动自行车等做法,不断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