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政策实行以来,7-8月共有13589人次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192.2万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口腔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滁州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口腔疾病和其他门诊费用起付标准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的医保比例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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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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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在职职工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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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800元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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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2000元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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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
6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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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5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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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5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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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将牙脱敏治疗、氟防龋治疗、洁治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新增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项目如下:


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医保服务项目,让健康口腔行动更加温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