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体制,规范基金预算收支行为,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专题审核,重点通过以下措施促进全市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编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把握政策,夯实基础。财政、人社等部门对经办机构编制的企业、机关事业和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等八项基金收支预算项目逐项审核。在收入预算方面,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整体延续疫情减税降费的政策,重点审核参保扩面人数、缴费人数及清欠和预补缴收入、缴费基数和征缴比例等指标是否合理、合规。支出预算方面,重点审核享受待遇人数增减、人均待遇支出、提标及政策调整等因素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付范围。同时,充分考虑近三年各项保险基金收支增减变动因素,并与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分析提升基础数据质量。
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企业养老保险在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待遇提标、财政补助和待遇发放等方面坚持合理合规、据实测算的原则,确保基金缺口上级补贴足额到位。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核定工作,提高基金预算收入准确性。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分类列出以前年度的统筹结余资金,合理预计2022年统筹项目支出,加快基金委托投资工作进度。四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做好账务核对和调整工作,对政策调整带来的基金支出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需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应根据基金收支规模,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五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要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调整参保政策,规范流程,更好地与国家政策衔接,确保上级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主动担当,及时对接。一是四部门同时做好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最新编制政策业务学习和讨论,为编制和审核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在“一上”数据审核过程中,针对存在的疑问,耐心解释答疑,并与相关部门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人社、财政部门编报要求和口径不一致的,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编制和审核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