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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红旗窗口的通报

2024/04/28 1.3w 阅读 20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含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15个窗口为红旗窗口。

希望受到通报的红旗窗口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擦亮“亭满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