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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9/20 1.6w 阅读 10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滁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余成林  副市长

副组长:高文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文军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如培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  晔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厉作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松  市法院副院长

        张跃武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智青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正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鲍春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沈大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雷晶晶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兹刚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丁  铸  滁州海关党委委员

        刘世洋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  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武  军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耿文俊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二、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等。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宣传专项行动成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陈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耿文俊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2022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