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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5/12 1.8w 阅读 38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龚健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孔祥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继宏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秦家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范德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鲍春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国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江 海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阚乃立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张 培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孙宁生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张 钰 天长市政府副市长

        杨新成 明光市政府副市长

        张 勇 全椒县委常委、副县长

        高 超 来安县政府副县长

        王少兵 定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时 全 凤阳县政府副县长

        赵开俊 南谯区政府副区长

        陆晓笛 琅琊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国胜、张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编办配合省委编办审核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和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权责边界。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牵头探索开展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市司法局对试点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行为诉讼相关事项进行指导。

市财政局按照自然资源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保障试点工作经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协调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会同给有关部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自然资源清单、试点中期评估报告和试点总结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维护中涉及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实施监督。

市水利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理顺市内湿地资源与水资源的关系、界定湿地资源范围等事项。

市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和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部分所有者职责。配合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中期评估报和试点总结报告。与市水利局共同落实界定湿地资源范围、理顺湿地资源与水资源关系。梳理市政府在森林、草原和湿地自然资源领域的所有者职责,配合编制市级自然资源清单。

2022年5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