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
政策其他政策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2 6.0k 阅读 378 点赞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为我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实施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4月上旬)。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起草计划、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期限、安排工作经费。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立法相关资料收集、调研、起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

(二)调研论证阶段(4月中旬—7月底)。认真总结雷电灾害管理经验,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提出需立法解决的事项(市气象局负责)。受委托机构开展专题调研,编制研究报告,起草草案及说明(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会、市政府网站公开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草案及说明的意见建议,形成草案及说明送审稿(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审议公布阶段(8月上旬—11月中旬)。对草案及说明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印发、公布(市司法局、市气象局负责)。适时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文本内容(市气象局、市司法局负责)。公布后30日内,依法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司法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是我市今年一项重要立法任务,任务重、时间紧,涉及单位多、范围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立法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专人,密切配合,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

附件: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 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开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时 刻 市司法局局长

    杨海锋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陈 怀 市气象局副局长

    鲍春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合豹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兴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发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戴 弋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袁天峰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东利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正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曹连元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孟松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史焰高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刘传伟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陈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鲍春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玉杰(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徐昆(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张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副主任)为成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