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为我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实施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4月上旬)。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起草计划、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期限、安排工作经费。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立法相关资料收集、调研、起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
(二)调研论证阶段(4月中旬—7月底)。认真总结雷电灾害管理经验,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提出需立法解决的事项(市气象局负责)。受委托机构开展专题调研,编制研究报告,起草草案及说明(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会、市政府网站公开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草案及说明的意见建议,形成草案及说明送审稿(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审议公布阶段(8月上旬—11月中旬)。对草案及说明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印发、公布(市司法局、市气象局负责)。适时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文本内容(市气象局、市司法局负责)。公布后30日内,依法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司法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是我市今年一项重要立法任务,任务重、时间紧,涉及单位多、范围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立法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专人,密切配合,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
附件: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 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开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时 刻 市司法局局长
杨海锋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陈 怀 市气象局副局长
鲍春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合豹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兴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发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戴 弋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袁天峰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东利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正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曹连元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孟松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史焰高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刘传伟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陈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鲍春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玉杰(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徐昆(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张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副主任)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