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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

2022/05/12 1.9w 阅读 49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数据有序共享,助力数字滁州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在“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管理“首席数据官”试点,由“首席数据官”承担数据有序共享协调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开展试点。

二、编制政务数据供需清单。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形成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依托市县一体化数据中台编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数据资源挂接。

三、打造政务数据共享通道。依托市县一体化数据中台,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对国家部委及省级部门业务条线掌握的数据,由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对接数据回流,统一汇聚到市县一体化数据中台。对工作原因需要新增的数据需求,数据提供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供服务。对涉及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共性、高频的涉密敏感数据,数据提供单位应将数据脱敏脱密后实现共享。建立数据应急供需“绿色通道”,遇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数据提供单位应当第一时间提供相关数据服务。

四、强化数据中台支撑。加快推动市县一体化数据中台与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拓宽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维度,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维度分别不少于20个、30个。加快建设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数据库。优化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市级目录编制覆盖40个以上单位,县(市、区)覆盖率达30%以上。

五、提升数据共享应用。围绕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社会治理、经济调节、宏观决策等,鼓励各地及市直相关单位全面梳理、创新开发数据应用场景,依托城市大脑共性支撑能力,着力打造特色亮点。积极提升大数据服务水平,更多推动以数据共享核验替代群众线下业务办理,持续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各地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及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对未经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立项审批的信息化项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开展招标采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项目资金。

其他事项,请遵照皖政办〔2021〕17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表

   2. 滁州市“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2

滁州市“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一、“首席数据官”名单

市“首席数据官”:

余成林 副市长

市首席数据执行官:

朱爱农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市直相关单位“首席数据官”:

范德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泽娟 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

吴流水 市科技局副局长

牛 恒 市经信局副局长

何宗怀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中前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曹昆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成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戴 弋 市住建局副局长

曹连元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孔凯夫 市水利局副局长

沈大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东利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仁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马 达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陈 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奋兵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兹刚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良栋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昭文 市公管局副局长

吴有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世洋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其轩 市税务局副局长

薛 峰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龙 群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毕仕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

章学东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张 培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高中伟 市审计局二级调研员

吴海兵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

丁文明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市政中心主任

李 玮 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王 斌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汪京徽 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智能运行中心主任

市“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应用等工作;下设数据专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在编人员担任,在“首席数据官”的领导下,承担数据管理应用、视频资源整合共享、信息化项目管理等具体工作。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备案。

二、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推进“数字滁州”建设及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协调解决数据供需对接重、难点问题;协调本系统国家及省级数据回流工作;负责本单位数据资源目录编制、采集、汇聚、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梳理、整改本部门数据质量问题;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等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召开“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市“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召开数据专员会议或临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述职制度。首席数据官每年11月30日前形成工作述职报告,报告应按照皖政办〔2021〕17号文件、首席数据官职责逐条梳理,包括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佐证材料等内容。

(三)工作联络和评价制度。建立市“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直相关单位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等工作联系机制;设立考核评价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评价结果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内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