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对《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8日
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舆情工作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舆情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区政府。
(二)纳入政务信息舆情采用情况通报的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滁有关单位。
二、考评要求
(一)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舆情处报送信息不少于25篇,每月至少报送2篇综合调研类信息,并同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舆情处采用信息不少于12篇。市直重点考评单位(见附件)每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报送信息不少于10篇,每月至少报送1篇综合调研类信息;其他考评单位(见附件)每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报送信息不少于6篇,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综合调研类信息(以上报送任务不含舆情信息)。
(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并配备1-2名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专职信息员;市直信息报送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并确定1-2名相对固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和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信息员,信息员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变动的,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备案。
三、工作制度
(一)报送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舆情审核责任制,分管领导要认真把关报送信息数据、内容及文字表述等,问题建议类及专报信息须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送。
(二)信息约稿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排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向有关单位约稿,承接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稿件择优采用。
(三)日常调度制度。对政务信息舆情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信息采编报送糊任务、凑数量的单位,将采取调度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四、考评积分
(一)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要情》采用每篇计5分,其中经济社会动态信息每篇计2分;单独采编《信息专报》《报国办信息》《信息参考》每篇计10分,舆情信息每篇计2分,以上信息综合采编的,牵头统稿单位计10分、其他供稿单位计5分。
(二)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采用每篇计10分;《信息专报》《报国办信息》单用每篇计20分,综合采用的,牵头统稿单位计20分、其他供稿单位计10分;《信息工作交流》采用每篇计10分;《政务快报》(舆情信息)采用每篇计3分。
(三)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动态类信息每篇计30分,综合采用每篇计10分;专题调研类信息单用每篇计40分,综合采用每篇计15分。
(四)获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计40分;获省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计30分,其中《政务快报》(舆情信息)每篇另计8分;获市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计10分;综合采用信息领导批示减半计分。
(五)信息报送时间晚于采用时间(定稿时间)的,一律不予计分。信息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年度总得分中每次扣30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六)同篇(条)信息被采用两次以上(包括被两种以上刊物采用)或有两位以上领导作出批示的,采用得分与批示加分均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计分。
五、评优条件
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将择优评选出全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 领导重视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工作力量配备到位,资源整合有力,工作制度、机制、网络健全。
2. 整体采编能力强,能及时提供一定数量、有价值的政务信息、舆情信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较为突出。
3. 坚持实事求是,报送政务信息、舆情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喜忧兼报,重大政务信息、舆情信息无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现象。
4. 能认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地完成重要信息约稿工作。
(二)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务信息、舆情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意识较强。
3. 热爱政务信息舆情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政务信息、舆情信息综合采编能力较强,具体承办的信息数量多、质量好、采用率高,年度政务信息舆情工作成绩突出。
六、考评方法
(一)月度通报。市政府办公室按月通报各地、各单位当月信息采用篇目、月度得分情况和积分情况。对当月没有完成上报信息任务的,予以通报;连续2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单位主要领导,并约谈分管领导。
(二)年度考核。市政府办公室按年度根据信息工作情况及采用积分确定政务信息工作排名,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其中,各县(市、区)取全省政务信息舆情直报点前40名;重点考评单位取前15名、其他考评单位取前3名。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该单位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评优资格:
1. 因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要政务信息、舆情信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 连续2个工作周以上不报送政务信息的。
3. 连续3个月未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
4. 一年内累计2次未按时保质完成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
(四)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以及年度考评结果需报经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审定。
七、考评结果运用
年度政务信息舆情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范围,对年度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
八、附则
政务信息舆情年度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具体负责实施。
本办法自2021年6月起施行,原办法(滁政办秘〔2017〕78号)停止执行。
附件:纳入考评的单位名单
附件
纳入考评的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政府(8个)
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南谯区、琅琊区。
二、重点单位(30个)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其他考评单位(15个)
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重点工程建管处、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滁州海关、国家统计局滁州调查队、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滁州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