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近期用地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近期用地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工作
(一)省级以上重大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对纳入2021年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已列入省级2021年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包含纳入省级2020年重大项目清单未组织报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在组件上报时做好标注,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申请自然资源部配置。
(二)市级及以下重大项目用地。2021年,我市将继续采取“流量为主、新增为辅”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模式,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1.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一是加大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等流量指标生产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应保尽保、量力而行”的原则申报2021年度周转计划,提前谋划2021年度项目实施规划,切实做好拆旧区民意调查和拆迁协议签订工作,科学编制拆迁安置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摸排复垦潜力,密切对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项目实施有规可依。二是合理安排使用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剩余指标。目前,全市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剩余指标较多,其中近三年增减挂钩尚未申报征收的周转计划剩余4.92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3.67万亩(详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根据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序,充分用好剩余指标,合理使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
2. 继续深化市本级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调剂工作。根据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谋划中心城区范围内来安县、全椒县、南谯区等地增减挂钩有偿调剂使用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推进。
(三)合理保障开发园区用地。各地要指导所辖产业园区,严格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原则,立足自身实际,充分挖掘存量,主动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闲置土地。为保障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前市本级园区建设用地,预下达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500亩,预下达滁州高教科创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0亩。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滁州高教科创城要结合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和项目推进时序,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征收征前程序,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高效审批。同时,推进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购买工作,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要继续加强与定远县沟通协调,用好965亩节余指标。滁州高教科创城用地指标不足部分,可通过南谯区增减挂钩工作予以解决。
(四)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用地。为巩固省级贫困县脱贫攻坚成效,从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预下达100亩,保障定远县脱贫攻坚项目用地。
(五)充分保障农民建房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不含安置点用地),各县(市、区)要按照前期申报计划情况,预支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据实组织用地报件,用地批准后及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做好项目用地供应保障工作
(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力度。据统计,截止2021年2月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72054亩,其中南谯区、来安县、滁州经开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分别为24246亩、8731亩、7544亩;闲置土地共229宗,总面积11981亩,其中滁州经开区、凤阳县、南谯区闲置土地面积较多,分别为4749亩、2991亩、1735亩(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对推动有力、处置任务完成及时、处置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奖励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处置任务完成不及时、工作推动迟缓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定期通报批评,并适当暂停受理相关用地审查工作。
(二)扎实推进市本级园区建设用地“增存挂钩”。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将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进行挂钩。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滁州高教科创城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要求,使用新增用地计划报批用地时,要注明使用处置存量建设用地核算配置的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较少,处置比例较高的,可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置数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抓紧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年度用地项目库,根据项目类型和级别,分类做好保障方案,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及时做好用地报批,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确保各类项目顺利落地。其中省级以上重大独立选址项目使用国家和省指标进行保障,市、县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进行保障。
(二)主动对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四送一服”工作,积极参与、对接前期工作,了解项目进展、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选址、预测用地规模出谋划策,合理确定用地需求,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严格落实“指标跟着项目走”。各地组件上报城市(镇)建设用地项目,必须明确具体项目,提供项目依据,实施用地手续全流程监管,加强批地供地衔接,加大出让推介力度,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
(四)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在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和实施时,严禁“先拆后批”,必须“先安置、后拆迁”,杜绝“合村并居”现象发生。
(五)把握指标申请和使用时间节点。对使用2020年省统筹计划的项目抓紧补充完善,防止因“退件”导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失效问题。各县(市、区)局申报的2021年度增减挂钩周转计划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省自然资源厅下达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后,预下达各类计划将纳入2021年度用地计划中,用地保障方式将以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1. 各县(市、区)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指标一览表
2. 滁州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情况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指标一览表
单位:亩
|
地区 |
增减挂钩指标 |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 |
||||||
|
实施规划批准面积 |
征收面积 |
剩余指标面积 |
批准指标面积 |
验收指标面积 |
征收面积 |
剩余指标面积 |
||
|
其中已验收 库存指标 |
||||||||
|
琅琊区 |
3050 |
1404 |
1646 |
0 |
0 |
0 |
0 |
0 |
|
南谯区 |
7373 |
4733 |
2640 |
3164 |
2397 |
963 |
2201 |
1434 |
|
来安县 |
14230 |
7622 |
6608 |
4968 |
3982 |
1405 |
3563 |
2577 |
|
全椒县 |
15669 |
7848 |
7820 |
6845 |
5035 |
512 |
6332 |
4523 |
|
定远县 |
14504 |
4335 |
10169 |
4043 |
2323 |
210 |
3833 |
2113 |
|
凤阳县 |
18344 |
7459 |
10885 |
10104 |
7205 |
1540 |
8564 |
5665 |
|
天长市 |
16072 |
9788 |
6284 |
9919 |
5087 |
964 |
8955 |
4123 |
|
明光市 |
9908 |
6721 |
3188 |
3240 |
1043 |
0 |
3240 |
1043 |
|
全市合计 |
99151 |
49911 |
49240 |
42282 |
27071 |
5595 |
36688 |
21476 |
注:鉴于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且安置点用地无需征收等情况,指标统计口径为近三年,即2018年至2020年。
附件2
滁州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2月 单位:亩、宗
|
序号 |
所属区域 |
批而未供面积 |
闲置土地宗数 |
闲置土地面积 |
|
1 |
南谯区 |
24246 |
22 |
1735 |
|
2 |
琅琊区 |
5738 |
7 |
495 |
|
3 |
市经开区 |
7544 |
54 |
4749 |
|
4 |
苏滁 |
4365 |
0 |
0 |
|
5 |
琅琊山旅游区 |
2326 |
3 |
362 |
|
6 |
来安县 |
8731 |
3 |
186 |
|
7 |
天长市 |
3920 |
8 |
98 |
|
8 |
全椒县 |
523 |
1 |
8 |
|
9 |
凤阳县 |
5060 |
106 |
2991 |
|
10 |
定远县 |
2318 |
1 |
92 |
|
11 |
明光市 |
7283 |
24 |
1265 |
|
合计 |
72054 |
229 |
11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