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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1/05/10 1.7w 阅读 45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近期用地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近期用地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工作

(一)省级以上重大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对纳入2021年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已列入省级2021年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包含纳入省级2020年重大项目清单未组织报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在组件上报时做好标注,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申请自然资源部配置。

(二)市级及以下重大项目用地。2021年,我市将继续采取“流量为主、新增为辅”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模式,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1.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一是加大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等流量指标生产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应保尽保、量力而行”的原则申报2021年度周转计划,提前谋划2021年度项目实施规划,切实做好拆旧区民意调查和拆迁协议签订工作,科学编制拆迁安置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摸排复垦潜力,密切对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项目实施有规可依。二是合理安排使用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剩余指标。目前,全市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剩余指标较多,其中近三年增减挂钩尚未申报征收的周转计划剩余4.92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3.67万亩(详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根据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序,充分用好剩余指标,合理使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

2. 继续深化市本级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调剂工作。根据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谋划中心城区范围内来安县、全椒县、南谯区等地增减挂钩有偿调剂使用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推进。

(三)合理保障开发园区用地。各地要指导所辖产业园区,严格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原则,立足自身实际,充分挖掘存量,主动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闲置土地。为保障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前市本级园区建设用地,预下达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500亩,预下达滁州高教科创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0亩。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滁州高教科创城要结合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和项目推进时序,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征收征前程序,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高效审批。同时,推进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购买工作,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要继续加强与定远县沟通协调,用好965亩节余指标。滁州高教科创城用地指标不足部分,可通过南谯区增减挂钩工作予以解决。

(四)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用地。为巩固省级贫困县脱贫攻坚成效,从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预下达100亩,保障定远县脱贫攻坚项目用地。

(五)充分保障农民建房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不含安置点用地),各县(市、区)要按照前期申报计划情况,预支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据实组织用地报件,用地批准后及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做好项目用地供应保障工作

(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力度。据统计,截止2021年2月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72054亩,其中南谯区、来安县、滁州经开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分别为24246亩、8731亩、7544亩;闲置土地共229宗,总面积11981亩,其中滁州经开区、凤阳县、南谯区闲置土地面积较多,分别为4749亩、2991亩、1735亩(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对推动有力、处置任务完成及时、处置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奖励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处置任务完成不及时、工作推动迟缓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定期通报批评,并适当暂停受理相关用地审查工作。

(二)扎实推进市本级园区建设用地“增存挂钩”。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将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进行挂钩。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滁州高教科创城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要求,使用新增用地计划报批用地时,要注明使用处置存量建设用地核算配置的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较少,处置比例较高的,可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置数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抓紧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年度用地项目库,根据项目类型和级别,分类做好保障方案,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及时做好用地报批,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确保各类项目顺利落地。其中省级以上重大独立选址项目使用国家和省指标进行保障,市、县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进行保障。

(二)主动对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四送一服”工作,积极参与、对接前期工作,了解项目进展、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选址、预测用地规模出谋划策,合理确定用地需求,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严格落实“指标跟着项目走”。各地组件上报城市(镇)建设用地项目,必须明确具体项目,提供项目依据,实施用地手续全流程监管,加强批地供地衔接,加大出让推介力度,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

(四)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在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和实施时,严禁“先拆后批”,必须“先安置、后拆迁”,杜绝“合村并居”现象发生。

(五)把握指标申请和使用时间节点。对使用2020年省统筹计划的项目抓紧补充完善,防止因“退件”导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失效问题。各县(市、区)局申报的2021年度增减挂钩周转计划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省自然资源厅下达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后,预下达各类计划将纳入2021年度用地计划中,用地保障方式将以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1. 各县(市、区)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指标一览表

2. 滁州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情况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剩余指标一览表

单位:亩

地区

增减挂钩指标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

实施规划批准面积

征收面积

剩余指标面积

批准指标面积

验收指标面积

征收面积

剩余指标面积

其中已验收

库存指标

琅琊区

3050

1404

1646

0

0

0

0

0

南谯区

7373

4733

2640

3164

2397

963

2201

1434

来安县

14230

7622

6608

4968

3982

1405

3563

2577

全椒县

15669

7848

7820

6845

5035

512

6332

4523

定远县

14504

4335

10169

4043

2323

210

3833

2113

凤阳县

18344

7459

10885

10104

7205

1540

8564

5665

天长市

16072

9788

6284

9919

5087

964

8955

4123

明光市

9908

6721

3188

3240

1043

0

3240

1043

全市合计

99151

49911

49240

42282

27071

5595

36688

21476

注:鉴于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且安置点用地无需征收等情况,指标统计口径为近三年,即2018年至2020年。


附件2

滁州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2月                                    单位:亩、宗

序号

所属区域

批而未供面积

闲置土地宗数

闲置土地面积

1

南谯区

24246

22

1735

2

琅琊区

5738

7

495

3

市经开区

7544

54

4749

4

苏滁

4365

0

0

5

琅琊山旅游区

2326

3

362

6

来安县

8731

3

186

7

天长市

3920

8

98

8

全椒县

523

1

8

9

凤阳县

5060

106

2991

10

定远县

2318

1

92

11

明光市

7283

24

1265

合计

72054

229

1198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