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2019年7-12月份,县级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开庭审理并已审结的案件共84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9件,出庭应诉率达94%,较上半年提升9.4个百分点;凤阳县、南谯区、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情况。
凤阳县人民政府:已结案27件,其中,副县长李文书出庭应诉2件,副县长陈宗明出庭应诉4件,副县长朱震出庭应诉9件,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曾永闯出庭应诉12件。
南谯区人民政府:已结案6件,均为副区长吴文宏出庭应诉。
天长市人民政府:已结案4件,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宏生出庭应诉1件,副市长周继安出庭应诉1件,副市长杨凯波出庭应诉2件。
全椒县人民政府:已结案2件,均为副县长陈劲松出庭应诉。
来安县人民政府:已结案1件,副县长项长明出庭应诉。
琅琊区人民政府:已结案13件,其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传宗出庭应诉3件,副区长赵洪江出庭应诉1件,副区长谭仁玲出庭应诉1件,副区长王光之出庭应诉4件。
(二)市直部门出庭应诉情况。
市人社局:已结案11件,其中,副局长戴宗玉出庭应诉2件,副局长刘娟出庭应诉2件,副局长马勇出庭应诉2件,副局长曹昆斌出庭应诉5件。
市城管执法局:已结案5件,其中,副局长孙健出庭应诉1件,副局长朱邦超出庭应诉1件,副局长夏广春出庭应诉1件,党组成员、滁州经开区分局局长丁文辉出庭应诉2件。
市公安局:已结案4件,其中,副局长程强出庭应诉2件,副局长高松出庭应诉1件,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张文清出庭应诉1件。
市财政局:已结案3件,均为副调研员龙群出庭应诉。
市生态环境局:已结案2件,其中,副局长江海出庭应诉1件,副局长黄成正出庭应诉1件。
市林业局:已结案1件,总工程师张培出庭应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结案5件,副局长刘洋兵出庭应诉4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依法履职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公众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负责人要主动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发挥表率作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二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坚决杜绝仅委托社会律师或无人员出庭应诉的现象发生。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律文书备案制度,在收到裁判文书后30日内,将出庭应诉备案表、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三要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等方式,学习掌握行政应诉程序和案件庭审流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切实增强工作的协调性和配合性,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2020年3月19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