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琅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体如下:
一、供应总量
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035.3公顷(合15530亩)。
二、供应结构
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9.4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07.72公顷,住宅用地238.8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9.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5.2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7公顷,特殊用地3.6公顷(详见附件1)。
三、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计划安排149.44公顷,其中1月份供地39.16公顷,2月份供地41.54公顷,3月份供地68.74公顷。第二季度计划安排275.96公顷,其中4月份供地94.13公顷,5月份供地102.20公顷,6月份供地79.63公顷。第三季度计划安排277.20公顷,其中7月份供地110.48公顷,8月份供地77.15公顷,9月份供地89.57公顷。第四季度计划安排332.70公顷,其中10月份供地85.74公顷,11月份供地97.44公顷,12月份供地149.52公顷(详见附件2)。
附件:1. 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序表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