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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

2022/06/15 1.5w 阅读 254 点赞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

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

滁政〔2018〕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皖政〔2018〕20号),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新形势下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协同联动,重点扩大、培育和引导生产、生活、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消费需求,不断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一条滁州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之路。

(二)发展目标。

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显著提升,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市、县、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实现城域出口带宽2000G,光纤网络覆盖99%以上。普遍实现100M及以上宽带接入速率,城市接入速率200M以上达50%,推广1G以上接入速度试点,资费水平较以往显著下降。全市固定宽带普及率80%以上,移动宽带普及率90%以上。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达到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信息消费终端产品创新升级。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家电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智能型和网络化信息家电和数字家庭产品研发,扩大信息消费新型终端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智能电视、智能冰箱、智能空调、智能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和厨卫电气、空气净化、健康饮水等小家电产品。构建软硬结合的智能终端产品发展模式,重点支持可穿戴产品、智能语音终端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形成核心信息消费终端产业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二)拓展信息消费行业应用,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着力推动云服务平台建设,并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进行推广应用。发展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推广农业物联网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民生领域推进广覆盖、易使用的智慧应用和电子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等)

(三)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创新创业主体开放技术、管理等资源。加快信息消费领域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设计、测试、生产、运营、维护等创新创业服务。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完善各类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全市已有的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市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3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1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企业征信、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依托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构建低门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环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四)实施“企业登云”行动计划。制定“企业登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的云化改造和云端迁移服务,分类分阶段推进“企业上云”。引进一批国内领先、省内一流的云服务商和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到2020年,实现1000家企业上云,打造省内云计算应用标杆城市。(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五)推动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原创能力建设,鼓励滁州优秀文化数字资源开发,创作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加快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信息业深度融合创新。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统筹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农家书屋项目,加快推进乡镇数字影院建设,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发展智慧教育和智能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培育社会化在线教育服务市场,逐步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新业态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搭建基于“云平台+优质教育资源+移动应用”等网络教育平台,探索远程教育、在线教育、移动教育等网络化新型教育模式。

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促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信息技术间的产业融合,发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服务。鼓励智能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开发应用,培育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等)

(七)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加快移动支付覆盖,探索建立本地留存结算的城市支付系统。统筹物流、仓储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发展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进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引导传统服务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八)推动信息服务提速降费,增强信息消费现场体验。持续开展信息消费,推进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体验中心建设。开展“信息消费日/周/月”活动宣传,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直接交流平台。加大信息消费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10场以上信息技能培训会。到2020年,培育30个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10个以上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等)

(九)提升农村地区及特殊群体信息服务水平。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设完善面向全市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结合农村信息化扶贫工程,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气象局、市邮政局等)

三、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试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鼓励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人行滁州支行等)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滁州支行等)

(三)保障信息消费安全。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和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信息消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定重大示范项目,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问题提请市政府研究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市“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市等若干政策资金,加大对新型信息消费产品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公共平台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三)加强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实施统一、规范的信息消费统计标准和监测制度,推动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时监管信息消费运行状态,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开展信息消费发展情况评估。加强督查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将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等)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