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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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12/17 2.0w 阅读 190 点赞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滁政秘〔2013〕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滁政〔2006〕14号)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稳定市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特此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