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皖政〔2006〕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按照 “现代气息、科技氛围、花园式台站”的理念,加快建设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尽快改善县级台站面貌。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确需搬迁气象台站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气象台站的搬迁和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行政规费减免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要重视和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和支持气象部门加快建设好江淮地区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江淮分水岭人工增雨基地的指挥和作业网、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农业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等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好国家布点的GPS/MET水气探测、大气闪电定位、移动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三、完善气象预测预报和灾害预警应急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逐步实现灾害性天气及其次生灾害的定时、定点、定量预报,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率。支持气象部门加强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服务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监测和信息传输网络体系,构建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建设中小尺度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建设小流域、水库上游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适应本地需求的应急移动气象台。
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范畴,加快公共气象服务现代化体系建设的进程。有关部门和媒体要确保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电话声讯、移动通信以及其他载体要按照《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发布气象预报,积极配合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保证气象信息及时有效地传输给社会公众。同时,要大力发展气象警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气象服务方式。在农村、社区、企业、公共场所及相关部门推广应用气象信息电子显示设备,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迫切需求。
五、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各级农业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市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建立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评估。依托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农业灾害预警信息和防治方案,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抗旱、蓄水、森林防火、改善土墒的重要措施纳入本地应急预案,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六、加强雷电灾害监测与防护工作。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雷电监测、预警、安全防护与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提高全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七、做好交通、旅游、公共环境和卫生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气象部门与交通、旅游、环保、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高速公路路面结冰、积雪和能见度预报服务,开展淮河、内河水面的大风、大雾预报服务,开展“黄金周”旅游景区气象预报服务。要把雾监测设备纳入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提高对雾的监测、预报与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对城市建设、能源、小气候、空气污染以及可能引发的城市渍涝、高温、寒潮、环境污染事故等灾害研究与服务。建立天气气候变化对环境及疾病发生、发展、传播影响的监测和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八、坚持依法管理。要依法加强气象执法监督,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及设备、设施,依法管理和规范,严厉打击破坏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充气升空物施放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加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气象事业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经费和职工享有的地方性津补贴,逐步加大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气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2008/03/25 2.1k 阅读 367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