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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

2021/04/27 1.3w 阅读 251 点赞

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依法依规依纪监管医保基金,4月25日至4月26日,我市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军出席开班动员会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兹刚、邓凡江参加。

                

动员会上,吴军指出,《条例》的颁布使医保基金使用与监管步入常态的法制化治理轨道,医保监督体系得到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在依法监管中得到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违规惩处得到理清。

吴军要求,要全面落实《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以上率下学,丰富载体学,结合实际学,督导检查学,确保学习宣传《条例》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吴军强调,要全面贯彻《条例》的实施应用,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分别依据《条例》规定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同时,要把《条例》及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贯穿融入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之中,依法依规依纪监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要筹划组建执法队伍,加强监管力量;要整合协议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行政管理等职能,理顺管理权限和职责;要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筛查等手段,强化监管实效。要全面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廉政意识,做到廉洁执法。

               

此次培训班邀请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领导彭海青对《条例》逐条进行了讲解。安排市医保系统和医院的专家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等重要论述、国家医保局2号令和3号令、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解读、通报、分析。同时,聘请滁州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专家对参训人员开展了国防教育并组织军事训练,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凝聚力,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爱岗敬业意识。

各县(市、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动员会,分管负责人、基金监管股负责人,市暨两区一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护理部及医保办负责人,市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医疗稽核科全体人员,市医保局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基金监管科全体人员全程参加了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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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