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用于保障参保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需求,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妥善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等举措推动职工大额医疗救助持续健康发展。
聚焦目标导向,保障政策持续稳定。根据我市职工医疗大额救助政策,从自2014年1月1日将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年25万元调整为每年30万元,即年度基本医疗可报销基数9-30 万元范围内费用,从大额医疗基金中按90%比例报销,该报销比例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待遇政策的稳定,真真切切让参保人员吃了“定心丸”。
落实待遇政策,确保政策惠及于民。自2009年1月以来,在未增加筹资负担背景下,全市严格落实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待遇政策,为职工基本医保提供有益补充,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负担。“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有8.41万人次享受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累计支付待遇3.63亿元,年平均待遇支出增长率为23.84%。
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筹资动态调整机制。为切实做好我市职工医疗大额医疗救助基金保障工作,我市下足“绣花”功夫,在前期广泛调研、精心测算等大量工作基础上,结合基金运行实际状况,自2021年起,我市实施职工医疗大额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三年定期实施评估,结合待遇增长情况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完善定额筹资政策。在经济新常态下,大额医疗救助筹资政策适时调整,充分体现了“医保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职工医疗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平衡、平稳运行。
建立联系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职工医保大额医疗救助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由市医保部门牵头,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职工医保大额医疗救助制度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医疗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起到制度保障。联系机制建立以来,密切关注职工医疗大额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针对对保费征缴及待遇保障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我市职工医疗大额医疗救助持续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