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公司为私营小微企业,目前聘用2人,其中:1人兼职(在其他公司参保)、1人为退休人员返聘,用工中无应参保人员,因而没办理社保登记。 近日,多次接滁州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短信提示,要求企业办理单位及用工社保登记。 咨询问题:1. 我公司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办理社保登记? 2. 是否可以在以后有符合参保条件的用工人员,再办理社保登记?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社保登记问题,市人社局答复如下:经核实,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所有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如贵单位目前不存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可暂时不办理员工的社保登记。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电话:0550-304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