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计划要求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并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
学法 形式 |
学法内容 |
承办单位 |
时间 |
|
讲座 |
《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市司法局 |
5月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7月份 |
|
|
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市民政局 |
6月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8月份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市水利局 |
9月份 |
|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市市场监管局 |
10月份 |
|
|
自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
|||
|
《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
|||
|
《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备注:采用讲座专题学习形式的,由承办单位会同市司法局制定方案。采用常务会议集中学习形式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计划安排时间,将学法内容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承办单位需在常务会议召开前确定主讲人员,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等工作,并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做好衔接。采用自学形式的,由领导干部自行安排时间学习,学习资料由市司法局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