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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9/07/04 1.1w 阅读 19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工程年度任务,层层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在省2018年民生工程考评中取得排名第3位的好成绩。根据2018年度民生工程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天长市等8家单位“2018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委组织部等18家单位“2018年度市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办公室等11家单位“2018年度市直民生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天长市民生办等8家单位“2018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协调推进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孙宇浩等31名同志“2018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考核先进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标杆,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加强组织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2018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2018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8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8家)

一等奖: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

二等奖:凤阳县、定远县。

二、2018年度市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18家)

一等奖: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美丽办。

二等奖: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2018年度市直民生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11家)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效能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民生办。

四、2018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协调推进先进单位(8家)

天长市民生办、明光市民生办、来安县民生办、琅琊区民生办、南谯区民生办、全椒县民生办、凤阳县民生办、定远县民生办。

五、2018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个人(31名)

孙宇浩  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员

石 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李 天  市水利局计划科科员

吴 琼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

宇 水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员

侯传成  市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程先梅  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科科长

康友生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

徐学银  市卫生健康委基卫科科员

陈银昌  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科员

黄翠芳  市文化和旅游局总工程师、广播电视科科长

李 奎  市交通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高仲芳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张 强  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

钱好生  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科员

孙 梅  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园园  市美丽办工作人员

王 刚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开发办主任

胡 超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副主任科员

用 玲  市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杨国泉  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

施翠萍  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

崔 娅  市财政局民生办科员

陈康健  天长市财政局民生办工作人员

邱 晗  明光市财政局民生办工作人员

采克兴  来安县财政局民生办主任

曹 璇  全椒县财政局民生办科员

黄梓晔  定远县财政局民生办副主任

陆 骁  凤阳县财政局民生办副主任

谭世东  南谯区财政局民生办副主任

范巾杰  琅琊区财政局民生办工作人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