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挥品牌
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7年8月2日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滁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
供需结构升级工作方案
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皖政〔2013〕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7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大力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深入推进质量滁州建设。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推动供给结构升级、引领需求结构升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构建个性化、层次化、多元化的供给市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品牌数量和品牌经济规模显著提高。围绕特色和支柱产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和中国知名品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的自主品牌。到2020年,滁州市智能家电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天长市、来安县创建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天长玩具、凤阳玻璃制品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区;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级地方标准50项。到2020年,力争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超25件、安徽省著名商标260件、安徽名牌150个、安徽工业精品20项以上;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6家、省级160家;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项、黄山杯省优质工程15项以上、琅琊杯市优质工程100项以上;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新增5A级旅游景区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面积超5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000个;专用粮食品牌达到50个;力争品牌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比重达60%。
(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促进企业提高整体绩效和能力。推动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严格按标准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提升质量竞争力。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行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到2020年,实现我市产品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食品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达到97%,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
(三)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激发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潜力,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滁州制造”向“滁州创造”转变、“滁州品牌”向“中国品牌”升级,争取在更多领域拥有质量标准的制定权、话语权。到2020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5%,全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100家,累计实施500项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四)供给结构全面升级。创建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品牌集聚效应明显、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形成全面覆盖一二三产业,适应满足全市消费需求的供给体系。培育新时代消费观念,加快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步伐,到2020年,初步实现农村、城镇、市区消费需求结构全面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 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品牌建设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品牌建设,形成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挖掘品牌价值,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企业品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品牌资产依法质押融资。推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增信融资模式,为企业融资拓展新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
2. 品牌保护监管政策。加强品牌保护法制建设,完善品牌保护协调机制。推进国家地理标志、安徽名牌、原产地、老字号、知名商号以及示范区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机制。加强品牌监管,依法惩治仿冒、假冒等侵犯品牌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品牌诚信建设内容,维护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合法权益。加大对品牌失信的惩处力度,打击品牌不正当竞争,为品牌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3. 品牌建设奖励政策。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新获得以下质量品牌奖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奖励6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安徽名牌”和“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属于县市区项目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拿出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得“滁州老字号”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获得“滁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县市区财政给予奖励。同一获奖产品、商标、老字号等,只针对首次获评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产业园管委会、市财政局)
4. 品牌服务支持政策。支持和引导品牌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促进技术向品牌集成。支持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走出去”。推动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争创名优品牌。利用政府信誉平台推广优秀品牌,开设品牌宣传专栏,组织各种形式的品牌专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1. 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竞争力。推动企业树立以品牌建设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制订切实可行的短期和中长期品牌建设规划并贯彻实施。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并推动品牌建设,建设以重质量、讲诚信、善创新、会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品牌文化。推动企业内部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机制,保证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
2. 健全品牌建设体系。打造以品牌管理体系、品牌传播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品牌文化体系及品牌保护体系为核心的品牌建设体系。广泛动员、积极培育安徽名牌,大力支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申报安徽名牌,争创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筑牢品牌经济基础。推动企业关注品牌培育的关键过程,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创新提升品牌竞争力,形成优秀的、得到全社会认可的品牌文化,提升品牌忠诚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
3. 持续提升质量水平。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广泛开展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企业积极应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节能的生产经营模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4. 健全质量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和查询平台,引导消费者通过手机、网站、报纸、电视等多渠道获取抽检信息,增强获取信息可及性,提升公众共享监管成果的获得感。建立市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质量信用信息分级管理。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 提升全社会品牌意识。开展质量品牌升级“五大示范”推进活动,形成一批省内领先、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组织和示范带头人,实现以点带面,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标杆作用,积极开展获奖组织交流推广活动,分享管理经验,讨论典型案例,推动先进管理工具和方法逐步覆盖,带动管理水平提升,强化质量品牌认知。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维权意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2.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优势加大品牌保护,加强和培育行业协会的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吸收专业人才,传承发展行业品牌。整合行业资源,搭建共享平台,提供专业性会展、前瞻性技术、精细化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助力企业转型。发挥好行业社会组织的纽带作用,增强企业塑造自身及产品品牌形象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普及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
3. 搭建持续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以创新作为提高品牌竞争力的抓手,加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进人才,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专利化和产业化,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4. 推动品牌教育和人才培养。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质量与品牌相关课程教育,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开展质量与品牌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发挥企业品牌资源优势,建设市质量品牌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和品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质量和品牌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培育皖东工匠。(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品牌引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参与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企业要自觉发挥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品牌引领作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政策引导帮扶的持续化,实施奖励政策,为本方案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品牌建设管理人员,要进行品牌建设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品牌意识,为我市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施品牌升级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品牌战略监督、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走访助企”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