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2012/10/19 1.3w 阅读 29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进程,积极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和机构,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紧密,处在依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的进程关系到基层政权建设和依法治国整体方略的实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民主意识日益提高,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少数地方违法行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今年,省政府已明确将乡镇政府纳入全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范围,体现了省政府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推进。

二、进一步落实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的关键措施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建设,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增加法律专业人员比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树立法治意识,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要建立健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各类法律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学法创造条件,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力度,其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学习和培训要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一方面要学习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与基层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体法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学习行政处罚、诉讼、复议和信访等与具体工作密切相关的程序法知识。

(二)明确职责权限。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梳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和配合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根据执法依据界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权限,理清权限种类和具体内容。要对梳理出的每一项权限制定明确具体的实施流程、要求、时限和责任,并汇编成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理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关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在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的监督和指导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履行的职责。

(三)完善决策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要特别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四)规范执法行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与执法程序以及具体事项、范围、标准和要求,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地区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各县(市、区)要对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进行梳理,规范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委托执法行为,凡属委托执法的要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行使职权。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向县级政府报送备案。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清理,杜绝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

(六)推进政务公开。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事项、服务内容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都应当公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惠民、便民政策深入人心。

三、切实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全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把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要向县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完善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推进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本地区的综合目标管理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社会舆论监督、人大和政协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诉讼、复议等途径及时纠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违法和不当的行为。对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本行政区域发生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注重培育依法行政示范点,及时总结和上报工作经验。各县(市、区)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要开展工作情况交流,形成全市基层依法行政工作互助共进的良好局面。

20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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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